1、当前中国人的精神境况是严峻的:情感冷漠、婚姻破裂、心灵的真实和信仰的缺乏,再加上物质主义的强大逼迫,稍微缺少警惕的人便很快被抽空了灵魂。尤其典型的是:爱情在与物质主义的现代战役中节节败退,它那超越性的光芒已被逐渐蚀尽,而在很大范围内成了物欲的奴仆!这种可悲现实的不断强化,使得美好的人性无法自我生长,使得纯洁的爱情被转换成了欲望的通道,而这种现实又很快会变成悲观主义和虚无主义的温床。可以说,几乎所有美好事物的诞生,归根结底都源自于人类的爱或爱的能力,所以,对爱情的呼求本身,就是对这个时代强大的物化浪潮的一种无畏抗拒。
2、法国思想家蒙田曾把爱情和婚姻比作两条道路上的奔马。他的意思是说,理想的爱情和理想的婚姻是很难合二为一的。我个人同意蒙田的观点,觉得爱情和婚姻的确是生命当中两条不同的辙痕,它们很难合二为一。打个比方,如果说爱情是火,那么婚姻就是水,火让生命燃烧,而水让生活冷静。火让生命升腾,试图超离人间;而水却让人向下、向下,贴紧大地。火是动荡不安的,是美学的;水却平静和谐,按时处顺,是道德的。爱情之火是诗篇,婚姻之水是训谕。有理想的爱情,也有理想的婚姻,但把理想的爱情和理想的婚姻一相加,往往两者都变得不理想!就象把水和火相加一样,不是火熄灭,就是水被迅速升华而逃逸。因为,就人的有限性而言,还很难将超越性的爱情和现实性的婚姻、将美学和道德、将诗歌和训谕,将火和水,将奇迹和庸常和谐地包容在生活和内心之中!所以,作为美好的理想,它可以存在,因为多少它是对生命意志的一种激励;但作为现实理性,必须认清人性的全部弱点,以及它们完美结合的某种虚幻性质。
3、如果能够把婚姻与爱情合二为一,又不失去理想辉光的话,那么此人必定是个高明的人生骑手,能够同时驾御着两匹不同的奔马。
而且在世俗婚姻的琐碎里面能够拥有与同一个人不断恋爱的能力。而现实和爱的对象必须是保证这种能力形成的沃土,但这条件极为苛刻!另外,理想的爱情不必然地发展为婚姻甚至理想的婚姻,因为对爱情的最好检验,从来不是依靠世俗尺度来完成的。爱情可以检验婚姻的质量,但世俗婚姻却未必体现为爱情。而不发展为婚姻的理想爱情也为数不少,而且通常人们也更愿意用这些没有结局而又美好的故事来进行爱情的启蒙。
法国思想家萨特和波伏娃的爱情故事已经成为一个传奇,他们所尝试的只恋爱不结婚的实践最终归于失败,我觉得他们的失败不是源于他们的爱情观本身的失败,而是庸常世俗的力量过于强大,当然,还有人性本身的软弱和有限。即,不是理念的失败,而是操作的失败。
而我肯定了萨特和波伏娃他们对于爱的理念,是欣赏他们在爱情关系中体现出来的某种自由观。但这种自由先是被萨特、后是被波伏娃所滥用了,至于发展出那种微妙复杂、而又造成多人伤害的“三重奏”关系,正是自由被滥用的恶果――此时不再是自由、而成了自由的囚徒了。一旦成了囚徒,自然很轻易地被欲望所击败。所以,我说这是“强大的庸常世俗的力量”和“人性本身的软弱和有限”合谋的结果。
总之,我的意思是说――真正爱一个人,不是给他约束,而是给他自由;不是获得多少,而是给予多少。我认为这种理念更符合爱情的自我超越的特性。
4、一些社会学家的研究表明,从个人的角度讲,一夫多妻制或者一妻多夫制更加符合人性的要求;但从国家的角度来讲,这两种制度又都是反社会的,因为,一夫一妻制才有助于它的稳定。
朦胧诗派中的童话诗人顾城的话:“一夫一妻制是天主教闹出来的,把中国害苦了。我们中国人可不能忘了祖宗。”
5、我的一个朋友说过“一对一的两性关系,给了人类最大限度的挖掘自身意义,享受生命之美的空间----夫一妻制,首先是生命自身的要求,然后才是社会的要求。”这是对人性有了真正理解后的发言,我觉得这话非常有道理!的确,上述那些社会学家们的研究工作还仅仅停留在动物本能的基础上!人性其实是一条道路,而不是某个端点,这条道路的起点是动物本能,而其终点却是超然的神性。一个人在这条路上能走多远,除了神的祝福以外,更在于其人自身对完美人性的饥渴程度和实践精神。历史地来看,从一夫多妻制或者一妻多夫制到一夫一妻制的婚姻演变,正是人性从混沌中觉醒并快步行走的足迹,而没有停留在了本能的淤泥之中。而真正的情爱也应该暗合了从“性―-情―-爱”的人性超越之路。
至于人们在爱情中的所谓“专一”和“排他”的要求,我认为更多的是来自于现代婚姻伦理的道德律令,与爱情无关。顾城的失败正是在于他想将理想的婚姻和理想的爱情在一个家庭里同时存在,那就是将火和水的相加,最后所导致的悲剧后果也是顺理成章的事。
如果将“排他性”确认为爱情的本性之一,我认为是把爱情的本性狭隘化了。因为爱情最大的特点就是她的超越性和流动性了,如果将来自于“人的占有欲”的排他性也纳入爱情本性的范畴,首先就把爱情的道路给封锁住了,它的危险后果就是爱的凝滞而死去。其实,占有的,将会失去;给予的,将会得到。这是不易的真理。排他性和专一性作为爱的入门功课是可以的,但它们必须被弃绝才会赢得爱的升华。而且,“占有欲”作为一种封闭的情感,是不可能被升华的,而“对感情专一的要求”,也只体现为人性,而不体现为神性,因为,神恰恰是普爱世人的。
6、其实,无论是女权还是男权,这种概念的分化本身就是源自于人类内心的一种偏见,人们似乎更应该在他们的共性上面来寻找两者一致的权利,从而保障了他们的真正平等和共同的尊严及自由,这时,“人权”这个词汇就比较理性一些。性征上的差异并不能构成人与人之间的真正差异,人与人最大程度的差异通常是反映在精神层面上,有时侯,人与人的某种差异,比人与兽的差异还大。但这一切都发生在精神领域里,与性征无关。说实话,通常我对“女权”这个词汇比较敏感,觉得它有某种暴力倾向!
至于波伏娃对萨特的情感依附和萨特对情感的态度,两者之间,更应该受到苛责的是萨特,而不是波伏娃。波伏娃给了萨特以爱的自由,而萨特却检起了爱的绳索!
7、一切关于爱的辉煌和圣洁对生命的滋润所做的祈祷般的赞美,都令我觉得可贵和珍惜,但 对爱情的理解显然不能更多地停留于那些传说、故事等文学文本的层面上,因为文学表达的恰恰是人类的某种梦想,不管是悲剧,还是喜剧,所以,
对爱的歌唱式表述要去警惕它是否会流于空疏和幻觉。
8、爱情对日常生活经常是一种摧毁,对人性却总是一种成全。因为在真正的爱情中,总是能够促进人性的成熟。黎巴嫩诗人纪伯伦说的好:
“爱虽给你们加冕冠,
也将钉你们在十字架上
它虽栽培了你们,也将修剪你们。”
的确,很多时候,悲剧的爱情穿越人生就象北风穿越了花园一样有力,它击碎了人们的梦魂,使得生活一下子成了一个荒野。但爱情不会因此而背叛了人性,它还在继续滋养着那些曾经深深爱过的人们,被爱情照亮过的生活总是会发出美的馨香的。爱情的超然性质是指对人性的完成而言,而不是给现实的生活蒙上一层面纱,或者增加某种幻觉。这种面纱和幻觉并无益于人们对生活本质的认识,也无助于生命境界的提升,因为,它的虚幻是十分无力的。应该说,爱情对人们生活意志的鼓舞是一定的,但这种鼓舞如果仅仅是对生活的成全,而离开了人性的内部升华和对存在的深入,那么许多人将会觉得自己受到了爱情的欺骗,而不是其他。
9、我完全同意对弗洛伊德的泛性论论调的批评,的确“泛性论剥离的是人的真正本质,抹杀了人的存在的精神性,是一种关乎人的思想和观念的倒退。”但反过来讲,人的本质又如何能够剥离掉“性”呢?或者说,理想的爱情又如何能够把“性”剥离出去呢?离开了性,爱就立刻成了脱离泥土的瓶中之花,它必将枯萎。那么,该如何理解两者的关系呢?
其实道路是有的,即必须从性出发,而不停留于性,有了情爱的滋润和灵魂的介入,才能谈论爱情,也只有这个时候,性才变得美丽起来。否则,单纯的性是丑陋的。弗洛伊德的贡献虽然巨大,但他的错误却也是不可原谅的:他将人性的方向弄反了――本来应该是朝上,结果却弄成了向下;本来是由花和果实来体现人性,结果却换成了根和泥土。人类真正的崇高力量应该来自于根向花和果实的一种不懈努力,而不能完全归之于根和泥土本身,因为人性是有盼望的,而这盼望也就是人性向天空伸展的方向。而弗洛伊德的这种泛性论的传播,在整个二十世纪流毒不少。使得许多人不再相信理性,而相信了非理性;不再相信激情,而相信了肉欲;不再相信超越,而相信了本能;不再相信文明,而相信了野蛮。于是人性开始了下坠、再下坠!但弗洛伊德本人对人性的这种纵向挖掘是居功甚伟,这一点毫无疑问。所以,我比较欣赏墨西哥诗人帕斯的这种论断:只有当性爱被提升到情爱时,人才能达到真正的爱情境界与自由。“提升”,这个方向是重要的。
10、 但是爱情决不仅仅是一种经验事物,并不仅仅停留在了经验层面上, 它必然会涉及到一些超验之维, 因为人作为一个精神实体,对爱情永久向往必然潜在着一种超验的依据,它应该来自于一个更高的维度,否则,现实层面的平庸爱情又如何能够达到真正的升华?
一己的私爱又是如何与上帝的大爱协调?爱上的难道仅仅是某个人吗?而普通的凡人又如何能够经得起爱火的长久烛照而不落光华呢?
其实,我们不妨可以这么去理解:我们爱上的其实不是某个具体的人,而是爱本身――一句话,我们是爱上了爱,而不是爱上了人!而爱就是上帝!我们爱的其实就是上帝,我们在平凡的人身上寻找的正是上帝的光芒,而这爱也经常会让我们找到,我们也因此而受到激励,但那光芒仅仅是永恒之光的某种折射,它很微弱,在现实的淤泥中一不小心,就会熄灭,没有了光,然后爱情也很快会熄灭。而人们可能又会开始了新的寻找,也许还是不断地寻找-----这种寻找是那么地饥渴,直到有一天,找到了上帝为止――在上帝的怀抱才能得到永恒的爱的安慰。
所以真正的爱情具有超越性,而这种超越性本身就是自由的体现,而不会是约束。
爱,如果不是给对方以自由,而总是乐于约束和排他,那么此人必定会受了经验现实的欺骗,从而陷于淤泥之中,爱的光芒就是在这些时候熄灭的。也许,这时候,平庸的婚姻开始了!我想,把爱情无论怎样理想化都没关系,因为它本来就是超人间的,它有超越性的源头;而一旦将婚姻理想化,很可能会失望,因为婚姻是一种社会关系,它本身就没有超越性的保证和承诺,它的世俗性还在不断地将人拉向大地,并昭示人们――它原本就不是理想,而是现实!
因为平凡的婚姻经常会止息了人们对超越性事物的渴望,在现实的重扼之下人们很快会忘记了仰望星空。人们的短视又会乐于用凡人的爱取代了神的爱,所以耶稣才会说出这样的话:“我来是叫人与父亲生疏,女儿与母亲生疏,媳妇与婆婆生疏。人的仇敌就是自己家里的人。”耶稣这话其实是一种沉痛的感慨啊!
11、如果现实社会的价值观是健康的,我们人类是纯洁的,并且,人性又相当坚强,那么,理想的爱情和理想的婚姻将指日可待,火与水,庸常和奇迹,美学和道德将同存于我们的生活和心胸之中,因为,无论生活,还是内心,都无限辽阔!
12、柏拉图说:“爱情是上帝和造物主,它造就人类的创造精神,爱情作为内在驱力,不仅以性或其他形式的爱推动一个人与另一个人的结合,还激发人对知识的渴求,推动他追求真理,与真理的结合。”,而这种典雅之爱却正可以促进人格的进步,提高人们的道德,并构成通往精神天堂的阶梯。所以,我觉得这种“典雅爱情”很美好,我把它看成一种理想,并愿意不懈追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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